
擅长领域
财税研究 国际税务 智慧税务
吴小强
研究院院长 全球合伙人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税务师
电话:+86 010 6553 6321
微信:18912968882
电邮:wuxiaoqiang@hargent.com
吴小强先生为华政研究院院长,全球合伙人,高级会计师,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专业),全国首批税务领军人才,入围国际税收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税收评论》杂志 ITR 2024亚太税务 Practice Leader 奖项提名。
吴小强先生广泛参与财税领域各项活动,担任多项学术和专业职务,主要包括:
吴小强先生在税务领域拥有丰富的政策制定、税收征管和专业服务经验。近年来为能源、工程、金融、TMT、制造、互联网等重点行业的多家大型中资跨国企业和财富500强企业提供税务咨询顾问等各类服务,涵盖跨境并购重组税务尽调、境外投资股权架构设计、国际税收BEPS2.0双支柱改革应对、国际工程财税规划、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战略与制度、税务风险管理、智慧税务等多个领域,协助客户优化税务目标与战略、规划一流税务管理体系、开展税务数字化建设、制定重大交易税务合规方案、进行前沿财税课题研究,担任多家跨国企业的外部税务专家,帮助客户创造财税价值。吴小强先生曾在中国内地税务系统从事税收政策和大企业管理等工作逾20年,期间曾在国家税务总局参加多项财税政策制定、税制改革等工作。
吴小强先生致力于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财税课题研究,以研究促进专业服务和税务共治。近年来承担和参与跨国企业、行业协会、大学高校(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学术团体、政府部门的各类横向课题以及自主开展热点前沿课题研究,形成丰富的研究成果并应用于财税实际工作,参加中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税收政策专报获国务院领导批示,主编和总撰《国际税收“双支柱”改革规则指南》《“走出去”全球税情指南》《银行业纳税管理操作指南》《中国建筑业上市公司财税研究报告》多部财税专业书籍,在《税务研究》《财政科学》《国际税收》《财务与会计》等核心期刊发表专业文章数十篇,积极开展税务同行交流,参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亚洲与大洋洲税务师协会(AOTCA)、香港税务学会(TIHK)、欧洲税务咨询协会(CFE)等机构的研讨交流,多次参加OECD的BEPS包容性框架国际税改规则全球意见征询,为社会各界提供财税政策和课题研究方面的专家意见。
主要荣誉和奖项:
发表文章 Papers:
主持参与课题 Research Projects:
书籍 Books:
媒体报道 Media Reports:
Representatives of AOTCA Attend the 6th BRITACOF and Deliver a Keynote Speech.
From September 9th to 11th, the 6th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Tax Administration Cooperation Forum (BRITACOF) was held in Kathmandu, Nepal. ... Dr. Wu Xiaoqiang delivered a keynote speech entitled AI Agent for Tax Policy Explanation at the forum. Dr. Wu Xiaoqiang introduced the innovative application of AI technology in tax policy explanation from four perspectives: the role of AI agents, the scenario deconstruction of tax policy explanation, the design of Tax-Policy-Explanation Agent (TPE), and TPE showcase. Dr. Wu Xiaoqiang believes that AI agents reflect the designers' thinking patterns and professional wisdom. Before the realization of 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 (AGI), the depth of human application of AI largely depends on their own design and guidance....(aotca.org/news, 17 Sep 2025)
推动形成国际税收多边共治格局...近日,以“共建优质营商环境 共享纳税服务新进展”为主题的第六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尼泊尔加德满都召开。...放眼未来,专家还强调了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前景。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主席吴小强举例,如现在已有的自动抓取最新政策的“政策查找智能体”,自动生成权威、准确政策解读报告的“政策解读智能体”等探索。“人工智能体反映了设计者的思维与智慧,人类对人工智能的应用深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的设计与引导。”他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可持续金融中心区域项目专家赛义德・塔菲达・苏莱曼认为,借助数字治理...(《中国税务报》2025年9月24日05版)
外籍个人:能否适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华政研究院院长吴小强提醒,外籍个人或代为办理个税汇算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留存或者提供有关证据资料,包括全部综合所得、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自汇算清缴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中国税务报》2025年6月27日06版)
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开展AI赋能专题研讨…4月25日上午,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北京市部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家,围绕人工智能(AI)技术如何赋能涉税专业服务展开专题研讨。华政研究院院长吴小强立足税务师行业当前形势及挑战,介绍了涉税AI技术发展的机遇及应用场景。…(《中国税务报》2025年4月29日02版)
具身智能与税收有何关联?…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生物制造、量子科技、具身智能、6G等未来产业”。请问,什么是具身智能?与我们熟知的AI有何区别?具身智能和税收可能会有怎样的联系?…华政研究院院长吴小强表示,具身智能产业企业如果取得政府为支持具身智能产业发展而发放的奖励,应当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该补贴资金符合相关条件时,例如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核算时,相关奖励可作为不征税收入;但其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对应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国税务报》2025年3月28日06版)
【阅读10万+】收刘强东的大红包是否要交税?争议“偶然所得”...“如果征税,不仅会对个人正常社交行为造成过度税收负担,实际征管中也难以实现应收尽收。”吴小强说,税收的征收不应损害公序良俗,个人派发的现金红包不需要缴税这一共识,体现了税收政策在平衡税收征收与公序良俗之间的考量。... 吴小强对南方周末记者分析,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9类所得项目中没有直接列举受赠所得,对于个人之间赠与现金,受赠人取得的所得,与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应税所得项目比较相关的是“偶然所得”项目。... 吴小强还强调,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企业家个人,在税务实践中,对于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都无法税前列支扣除。…(《南方周末》2025年1月12日法治版)
投资俄罗斯:需按要求提交转让定价文档…吴小强介绍,俄罗斯采用了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第13项行动计划《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在俄罗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跨国企业集团,需要提交三层转让定价文档,即国别报告、主体文档和本地文档。同时,根据俄罗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还需要提交税收控制目的文档。…(《中国税务报》2024年11月1日08版)
【阅读10万+】生成式人工智能将改变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专访AOTCA技术委员会主席、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吴小强……吴小强表示,对于对于“支柱二”,2024年至2026年相当于全球最低税实施过渡期。中资企业如果在海外有子公司,需要在2025年6月底之前进行第一次全球最低税申报。“我们认为,中资跨国企业要提前做好应对。现在已经处于实施的过渡阶段,即使中国尚未正式公布何时开始进行最低税率立法,但这并不影响海外最低税的实施,所以中资企业海外子公司面临着纳税遵从义务。”…吴小强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未来3至5年会对税务行业产生巨大影响,在税务咨询、税务管理、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等领域都会产生影响。吴小强表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主要具有几方面能力:一是理解能力,二是语言输出能力,三是推理能力。…(新华财经2024年10月31日宏观栏目)
【阅读10万+】节能节水等领域专用设备抵免新政详解…吴小强:该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同时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安全生产。企业应全面梳理现有专用设备,评估是否具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潜力,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制定合理的改造计划和改造方案。同时,企业要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的单独核算和准确归集,以便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新华财经2024年7月19日宏观栏目)
税法为先,遵从为要,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大有可为…吴小强介绍,《税法遵从》一书的出版,是税务师行业广大专业人员构建税法遵从理论与实务框架,从而更加体系化、层次化、全面化服务纳税人的重要契机和依据。税务师行业可以通过本书更加深入地认识到税法遵从的本质含义与重要价值,也能清晰界定税法遵从中各类行为主体的职责与权利边界,更加科学地定位和发展涉税专业服务,促进形成以纳税人为主体以及各利益相关方各司其职的全面税法遵从体系。…(《注册税务师》2024年第2期)
欧盟碳关税影响下中国企业如何“闯关”...吴小强认为,我国企业应做好碳足迹核算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企业要研究碳关税的申报规则,积极争取已支付的地方碳价纳入碳关税扣除范围,做好申报合规工作,避免申报不符合规定带来额外的遵从成本。...吴小强建议,企业应加大对外直接投资力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加大在欧盟成员国的本地生产销售力度,用好欧盟内部碳关税优惠政策和过渡期照顾,减轻大量直接出口缴纳碳关税带来的经济负担。...(《中国会计报》2024年03月1日12版)
走在学无止境的路上...吴小强就是凭借创新和实干,一次次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一次次取得新的突破。愈行愈宽的税收专业进阶之路《诫子书》中说,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而这正是吴小强在税收岗位上学习成长的真实写照。他坚持学习,先后获得了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多次参加与跨国公司谈判,两次被国家税务总局派往国外执行税收研讨任务。为了研究企业重组,吴小强找遍国内参与立法的文章和书籍,并参与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工作。他被确定为国家...(《中国税务报》2018年05月04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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