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至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顺利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简称“报告”)。回顾去年,我国实施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其中减免社保费1.7万亿元,为抗击疫情和纾困解难、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重要作用。展望未来,“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目标的一项重大任务,并将在2021年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华政税务结合报告内容和现行规定,逐一为读者解析。
1. 延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已到期的部分优惠政策
报告摘录: “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现行规定: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文件将上述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另外还有地方税减免等阶段性优惠政策。
2.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
报告摘录: “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华政解析
如将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15万元(折合年销售额约180万元),更多的纳税人将可享受该优惠政策。但需关注如小规模纳税人个别月份销售额超出,则将面临月销售额全额纳税。
3. 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
报告摘录: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华政解析
依据财税〔2019〕13号文件,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即实际企业所得税税负降低至5%。例如某小微企业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现政策下企业所得税税额为5万元(100×25%×20%)。新政将上述优惠政策再减半,则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企业所得税税负降低至2.5%。接上例新政后,企业所得税税额为2.5万元(100×25%×20%×50%)。但报告并未提及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我们预计很可能维持目前优惠政策不变。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在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下,其取得的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如何减半征收所得税,还有待后续政策予以明确。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更好发挥创新驱动发展作用。
华政解析
依据财税〔2018〕99号文件规定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已于2020年底执行到期,现报告提出该政策将得以延续执行,同时为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制造业还将给予其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的优惠政策。
2. 扩大先进制造业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政策适用范围
报告摘录: “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
华政解析
从报告描述来看,可以享受增值税按月全额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范围,很可能在目前“部分先进制造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为“先进制造业企业”,后者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支持先进制造业有助于我国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现行规定: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政策目前执行《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的目录。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该优惠目前执行《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规定的2017年版目录。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包括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公共污水处理等5类17项目)、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32项节能节水设备与24项环保设备)两类,分别对应项目所得定期优惠、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两类税收优惠。目录扩大的具体范围和技术要求细节,还有待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发文明确。从报告中可看出,为支持并加快中国产业绿色转型,将扩大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目录范围,支持我国节能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利用税收优惠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国家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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