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香港薪俸税最新政策与申报制度

薪俸税是对个人来源于香港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性质类似于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在香港境内因担任职位、受雇工作等所得的实际收入所征收的税款。香港税制遵循地域来源征税原则,仅对在香港地区取得的任职、受雇及工作等所得征收薪俸税。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条例》,香港薪俸税实行综合征收的制度。


01

居民定义

永久居民:居民是指通常居住在香港的个人。


临时居民:在一个课税年度内,在香港一次或多次停留期间总共超过180天,或者在两个连续年度(其中一个是课税年度)内,在香港一次或多次停留期间总共超过300天。


根据香港薪俸税规定,薪俸税是以应税收益所有人为纳税人。纳税人的居住地点、住所或其公民身份,与其薪俸税责任无关。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薪俸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及计税方法等是一致的。


02

征税范围

薪俸税金额是根据个人于相关纳税年度内的应税收入计算得出的。


1.应税收入种类

(1)因任何职位、受雇工作而于香港产生或来源于香港的收入,包括香港公司董事收取的董事酬金、雇员收取的薪金、工资、佣金和花红等;


(2)从香港企业或公司获得的退休金收入。


2.征税范围情形判断


纳税人在香港应缴薪俸税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如果个人是在香港受雇,则无论其在什么地方工作,所取得的收入均视为于香港产生或来源于香港的收入而需要缴纳薪俸税。


(2)如果个人不是在香港受雇,则属于在香港工作的所得需要缴纳香港薪俸税。


(3)如果个人完全在香港以外的地区工作(政府人员、海员及航空人员除外),则不论是否在香港受雇,相关收入均可申请全额豁免缴纳薪俸税。


(4)如果任何人在任何纳税年度于香港到访停留不超过60天(“到访香港”指短暂或临时停留。通常情况下,如果个人的工作基地是在香港以外的地区,或香港居民的工作基地已经转至香港以外的地区以及必须长驻外地提供服务,则其偶尔停留香港就一般会被视作“到访香港”),判断其为在香港境外提供“所有服务”。


03

计税依据

1.薪俸税的征收是根据每个纳税年度内的应课税入息(即应税收入)计算。个人有因任何职位、受雇工作或退休金,而获得于香港产生或来源于香港的收入,均需要在香港缴纳薪俸税。


2.在计算薪俸税时,纳税人可以扣除相关纳税年度的允许扣除项目和免税额。


04

税率

1.每年香港特区政府会根据去年经济情况和财政收入,在财政预算案中适量地调整下年度各项税率,免税及扣除额,甚至退税上限等。


薪俸税可以按累进税率或标准税率计算,以缴税较少者为准。


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通常适用于中等和低收入个人)详见下表:




3.标准税率(标准税率通常适用于高收入个人),目前薪俸税标准税率为15%。


05

计税方法

1.个人因受雇工作而获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额以及个人免税额后, 须以累进税率计算其应缴纳的薪俸税。但是,最高的应付税款,不应超过以受雇工作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额后(不扣减任何个人免税额),按15%的标准税率来计算的税款。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以累进税率计算:

薪俸税=应税收入实额×累进税率

应税收入实额=总应评税收入-扣除总额-总免税额


以标准税率计算:

薪俸税=总收入净额×标准税率

总收入净额=收入总额-扣除总额


2.需注意,薪俸税的征收是根据每个应税年度内的应税收入计算。而纳税人在申报后,香港税务局会将其申报资料进行分析,并以累进税率及标准税率两种计算方式进行比较,以孰低原则协助纳税人确定计税方法来缴纳薪俸税税额。


06

允许扣除项目及个人免税额

1. 个人允许扣除项目及限额


(1)与“规定的教育课程”相关的费用(包括学费和考试费)或特定教育提供者或行业、专业或商业协会制定的考试费用支付的自我教育费用。课程和考试必须是为了获得或保持在任何工作中使用的资格。这类费用可进行扣除,可扣除最高限额为100,000港元。


(2)纳税人可以在任何15年的课税期(连续或其他)内,就购入必须位于香港且必须在课税年度内用作其居住地的物业单位而就居所贷款支付的“居所贷款利息”申请扣除额。自2017/18课税年度起,居所贷款利息的扣减年限由15年延长至20年(不一定连续),每年扣减上限为100,000港元。


(3)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或认可职业退休计划的强制性供款每年最多可扣除18,000港元。


(4)支付的认可慈善机构的捐款,如果金额不低于100港元,则可扣除,但扣除允许费用和折旧免税额后的收入不得超过35%。


(5)纳税人或其配偶就其父母或祖父母向安老院支付的老年人住宿照顾费用可扣除。在2022/23课税年度,每位父母或祖父母可扣除的最高金额为100,000港元。


2.个人免税额




07

薪俸税的征管

1.纳税年度

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纳税年度。


2.申报状态

通常按个人申报;对于共同生活的已婚夫妇,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就业收入,他们可以选择提交联合或单独评估。个人纳税人可以选择在个人评估中进行评估,其中不同类型的应税收入可以汇总用于纳税评估。


3.申报与缴纳

税务局在每年5月的第1个工作日向个人纳税人发放纳税申报表。个人纳税申报表必须在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如果以电子方式提交纳税申报表,将自动延长一个月)。


员工和雇主必须提交单独的申报表,报告员工在纳税年度中获得的所有报酬,包括应税福利。税务局收到纳税申报表后,会进行评估。


薪俸税通常分两期缴纳:

  • 于上年3月31日截止的课税年度评定的薪俸税,连同当前课税年度应缴付的暂缴薪俸税的75%,应于当年1月或2月缴付;

  • 剩余的暂缴薪俸税应于4月缴付。


参考资料: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官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内地居民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税收指南》等
  • 唐昌宇

    国际税务合伙人

    tangchangyu@hztax.net

  • 金川

    国际部高级经理

    jinchuan@hztax.net

接受Cookies

本网站使用cookies确保您在我们的网站上获得最佳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