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4月2日,美国颁布了紧急“对等关税”行政命令,对多个国家征收高额关税,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反应,中美互加关税局势升级。“对等关税”对中资企业带来了出口急速受阻、市场份额流失、融资困难以及供应链重构等风险。然而,中资企业仍然需要直面风险,努力采取过渡期加速贸易交付、分担关税成本、优化供应链布局、开拓新市场等措施进行缓解。本文旨在为中资企业应对“对等关税”提供策略性建议。
一、美国紧急“对等关税”的主要内容
2025年4月2日,美国发布《用对等关税调节进口以纠正导致美国年度商品贸易持续出现巨额逆差的贸易行为》的行政命令(第14257号令)。该命令称,美国年度商品贸易长期巨额逆差在过去5年增长超过40%,2024年达到1.2万亿美元,被视为对国家安全和经济的威胁,这些逆差源于非互惠的贸易关系,包括贸易伙伴之间不同的关税税率和广泛的非关税壁垒。
根据该命令,美国已进入紧急状态,并将对所有贸易伙伴的进口商品加征10%的关税,自美国东部夏令时间4月5日起生效。随后对贸易逆差较大的国家加征更高税率,如中国(34%)、欧盟(20%)、越南(46%)、日本(24%)等,自美国东部夏令时间4月9日起生效。
(图片来源:美国驻华大使馆微信文章)
该命令规定部分进口货物不适用本次加征关税,具体包括:
1.《美国法典》第50编第1702(b)条涵盖的战备物资和国防相关物品;
2.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已加征关税的钢铁和铝制品及衍生产品、汽车及零部件;
3.该命令附件2所列的包括铜、药品、半导体、木制品、特定关键矿物、能源和能源产品的其他产品;
4.来自贸易伙伴且适用《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第2栏税率的商品1;
5.根据 1962 年《贸易扩展法》第 232 条未来行动可能被加征关税的所有商品。
另外,符合《美墨加协定》原产地规则的商品将继续享受零关税税率。
美国出台紧急“对等关税”的措施,目的可能是试图重塑全球贸易格局,促进制造业回流美国,利用高额关税倒逼各国在贸易谈判中对其让步。同时,通过关税壁垒削弱中国在新能源、半导体等战略产业上的竞争力,以此来维护自身在这些领域的优势地位。
1当商品适用HTSUS第2栏税率时,其关税通常是按照所谓的“法定税率”来征收,这一税率往往高于美国给予正常贸易关系国家(适用第1栏“一般”税率,即最惠国税率)商品的关税,古巴、朝鲜等国家由于与美国的特殊关系适用第2栏税率。
二、中美互加关税升级情况
美国对华加征对等关税叠加原有20%税率后,总税率达54%,对此,我国迅速作出反应,于4月4日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自2025年4月10日12时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关税。另外,对中重稀土、医用CT球管等关键物项实施出口限制,并将16家美企列入出口管制清单,将斯凯迪奥公司等11家美国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从资源和市场两个方面对美国进行有力回击。
4月7日,特朗普表示如果中国不在4月8日前撤回34%的关税,美国将对中国征收额外的50%关税,4月9日起生效,并终止所有会谈。4月8日白宫声明,对中国累积高达104%的关税4月9日将立刻生效,并将自美国东部夏令时间2025年5月2日起,对规定物品的小额免税待遇不再有效。
4月9日,我国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自4月10日12时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此外,将12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将6家美国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名单。
4月9日,特朗普表示将中国关税进一步提高至125%,立即生效,同时暂停其他没有对美国进行关税报复的国家的关税延期90天,在此期间将对等关税大幅下调至10%并同样立即生效,据称目前已有75个国家要求谈判。
三、全球其他主要经济体的反应
面对美国的贸易霸凌行为,各国纷纷采取应对措施,既有国家/地区坚定实施反制手段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有国家选择妥协退让。
(一)欧盟、加拿大、巴西等采取反制措施
4月9日,欧盟27个成员国投票表决通过了对美国进口产品征收25%关税的反制措施,以报复特朗普政府3月12日宣布的对欧盟钢铁和铝征收关税的措施。
4月8日加拿大财政部宣布,对美国汽车征收25%对等关税,该政策将会在4月9日正式生效。
巴西国会众议院4月2日通过经济对等法案,允许行政部门“对巴西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的行动、政策或单边做法”采取“反制措施”。
(二)英、澳、新、日、韩、印度、印尼等持中立态度或谋求谈判
英国政府4月3日宣布,将就对美国实施报复性关税启动咨询程序,咨询期至5月1日。英国首相4日分别与意大利总理以及澳洲总理通话。英意澳一致认为贸易战“不符合任何人的利益”,英国首相重申不会急于对特朗普的关税政策采取报复措施。
澳大利亚总理4月3日表示,特朗普对其亲密盟友澳大利亚征收10%的关税“不是朋友的行为”。但澳大利亚不会以对等关税进行报复,将寻求与美国谈判,争取美国能够取消对澳关税。
新西兰质疑美国对等关税合理性,称本国关税已低于10%,但同样表示不会寻求报复。
日本首相于4月7日与特朗普进行了电话会谈,表示“由于美国的关税措施,日本企业的投资余力会减弱”,并表示“应该探寻有利于日美双方长期合作的方式”,双方决定指派部长级官员继续谈判。
韩国代总统下令对受美国关税影响的企业采取紧急支持措施,比如汽车行业。韩国代总统要求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分析关税内容,并与华盛顿方面积极谈判,以尽量减少美国对等关税的影响。
印尼经济统筹部长4月6日表示,印尼不会对特朗普政府征收的32%贸易关税进行报复,这是印尼政府对美国征税的首次回应。印尼将通过外交和谈判寻求互惠互利的解决方案。
印度希望通过持续谈判取得有利地位。尽管美国对印度商品征收26%的新关税,但印度政府无意进行反制,称特朗普的行政命令中包含条款,允许对“采取重大改善贸易不对等措施”的国家给予豁免。
(三)越南、柬埔寨、以色列等明确作出让步
4月4日越南领导人表示愿意与美国协商,将美国进口商品的关税降至0%,并希望美国对越南商品采取类似措施,并要求美国推迟本次关税实施至少45天。
柬埔寨首相4月4日致信美国总统特朗普,要求与美国政府尽快开启关税谈判,并要求美国政府延迟实施对柬关税政策。柬埔寨承诺推动从美国进口商品,同时立即将19种商品的进口税率从最高35%降低至5%。
在特朗普4月2日签署“对等关税”行政令的前一天,以色列政府发表声明,宣布将取消迄今为止对所有自美国进口的商品征收的关税。声明称,美国是以色列最重要的战略盟友及最大贸易伙伴。当地时间4月7日,以色列总理与美国总统进行会面,表示将努力消除美国对以色列的贸易逆差。
四、关税高压下中资企业经营风险评估
(一)出口急速受阻与进口成本激增风险
美国对中国商品平均税率因本轮加税从20.8%飙升至近125%,我国作为全球制造业中心,企业向美国的出口成本急剧增加,消费电子、半导体、纺织服装、汽车及零部件、光伏组件、家具制造、船舶制造等高外销或供应链与美国市场深度绑定的行业及企业首当其冲,将直接导致企业的利润率大幅缩水,原本盈利的业务可能因为关税成本的增加而变得无利可图,有的甚至无法开展出口业务。
作为反击,我国对美加征关税,这对于部分依赖美国进口商品的企业也将带来较大冲击,如航空业的发动机、零部件等航材主要从美国进口,波音飞机的采购及租赁进口都将因高额关税推高成本,挤压航空公司利润。再如部分从美国进口农产品进行加工的粮食企业也将面临成本上升甚至不得不调整进口来源的风险。
(二)市场份额流失风险
对于那些依赖美国市场的企业来说,订单流失的风险也日益增大,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考验。关税抬高成本后,我国产品的价格竞争力显著削弱,例如,对建材企业,建筑玻璃对价格敏感,美国进口商可能转向印度、东南亚等低价替代市场,近年来美国也力推“友岸外包”,进一步挤压中国企业的市场份额。再如,对船舶制造企业,由于关税上涨导致中美货物贸易额下降,集装箱航运需求可能面临短期萎缩,美国同步推进的“船舶停靠费”政策(拟对中国制造船舶征收最高150万美元附加费)又增加了承运方使用中国船舶的成本,可能导致我国造船企业在美国市场份额的下降。
(三)融资困难的风险
一方面,对等关税政策加剧了市场对中美贸易摩擦长期化的担忧,导致投资者对中国出口依赖型企业的信心下降。例如,A股市场中与对美出口关联度高的企业股价普遍承压,部分外贸业务比重较高的上市企业市值缩水,直接削弱了其通过股权融资的能力。另一方面,美国加征关税政策实施后,将挫伤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可能进而导致外资减少针对境外市场产品在我国的投资,也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外资企业融资渠道收窄。
(四)供应链重构和产业链调整风险
2018年中美贸易战以来,许多中资企业通过东南亚国家开展转口贸易的形式规避美国高额关税,还有企业在越南、马来西亚、泰国、柬埔寨等国家设厂,形成“中国本土+东南亚”的双供应链体系。近年,美国政府通过强化原产地规则审查、反规避调查、实施较高的本土化率、建立原产地追踪系统等手段,遏制中国商品通过东南亚国家更换标签或简单加工后由“洗产地”出口至美国的转口贸易。
本次美国又对越南、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加征关税高达46%~49%,试图切断中国通过第三国规避关税的路径。将使得企业不得不加速调整供应链布局,然而这一过程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还面临着文化差异、政策法规不同、市场环境陌生等诸多挑战,给企业的供应链管理带来较大压力。
第三方国家也在新形势下调整对其他国家包括对中国的关税和经贸策略,以在国际经贸格局调整中博取优势。中国出口比重较高的产业将面临产业链跨辖区地区调整的风险。同时面向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的国内产业结构性调整也将进一步加大。
五、中资企业缓解风险的策略建议
(一)利用90天宽限期交付订单及转口贸易
美国对未实施反制措施的国家予以延期90天实施对等关税,企业可利用关税生效前的宽限期,利用“第三国加工+转口贸易”模式,例如将中国半成品运至泰国完成组装,再以原产地身份出口美国,在关税政策生效前集中交付存量订单以降低未来关税成本。但需注意原产地规则的限制,只有在第三国经过“实质性加工”,才能被视为第三国生产。类似的,对于依赖美国进口商品的中资企业,也可寻求与对美零关税的第三国供应商合作,从这些国家进口并加工后再销售到我国(需要关注这些国家向我国出口的关税税率),但同样需注意我国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时,也应依据原产地规则,若商品被判定为原产于美国,即使通过第三国转口,仍需缴纳中国对美加征的关税。
(二)协商关税分担比例及优化合同条款
企业应积极与客户协商关税分担方案,可根据产品竞争力和客户依赖度开展谈判,例如,对高技术壁垒产品,利用不可替代性优势,要求客户承担全部新增关税,对可替代性产品,与客户协商分担比例,或通过延长账期、扩大订单量换取部分成本吸收。另外,在合同中嵌入动态价格调整机制,明确关税成本分担规则,例如约定当关税税率变化导致成本增幅超过10%时,双方启动价格调整协商。
(三)供应链多元化布局
企业可以推进供应链多元化布局,将产能分散在不同国家,降低地缘政治风险。对于自动化水平较低、劳动力需求较大的企业,建议考虑选择在与美国签订有自贸区协定的地区,如墨西哥建立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区域原产地规则,墨西哥目前仍维持基本的零关税政策,即便未来关税政策有所调整,预计其关税水平也将保持在较低水平。对于自动化水平较高的制造业企业,若其劳动力需求较低,也可考虑在美国本土进行工厂建设。
(四)技术升级与高附加值转型
企业应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通过技术溢价覆盖关税成本,增加客户依赖度。例如,虽然特朗普政府对我国制造的船舶实施多重政策打击,但我国稀土资源丰富,且在精炼和加工方面占据全球90%的产能,在船舶制造涉及的永磁材料和高温合金等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形成技术断层,2024年中国造船业三大核心指标(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连续15年全球第一,市场份额分别达到55.7%、74.1%和63.1%,在短时间内难以被替代。
(五)开拓多样化市场
4月9日和4月10日,我国商务部部长分别与东盟和欧盟讨论了加强中马和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加强中欧经贸合作以及应对美国所谓“对等关税”问题,我国政府积极与其他经济体谋求经贸合作,共同维护多边贸易发展。在此背景下,企业应积极拓展东盟、中东、欧洲以及其他新兴市场,通过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项目机会,以及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所带来的关税减免优势,进一步促进贸易多元化和经济增长。同时,依托国内提振消费的宏观政策,发掘国内市场,以减少对美国市场的依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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